中新网北京8月18日电 (记者 王恩博) 中国国家统计局主要负责人18日在答记者问时透露,2019年组织实施的首轮统计督察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积极成果。第二轮统计督察将于今年8月、9月分两批开展。
据了解,国家统计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于2019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吉林、宁夏、四川、云南、安徽、江苏、山西、辽宁、河南等9个省、自治区和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开展了统计督察。
上述负责人表示,随着统计督察深入,严肃查处了一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并追究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了一批有利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一些影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纠治,统计督察的利剑作用初步彰显,首轮统计督察取得了重要的思想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
2020年统计督察进入第二轮。负责人介绍,按照中央关于2020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部署,结合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第二轮统计督察将于今年8月、9月分两批开展。统计督察对象是与统计工作相关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重点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必要时可以延伸至市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省级统计机构和省级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此外,目前中国正在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国家脱贫攻坚普查。负责人说,做好这两大普查,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因此,在去年统计督察重点内容的基础上,今年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的组织领导情况纳入督察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