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吨钢材沉入江中获赔166万

新闻来源:     更新时间:2015-08-13 11:32:55    点击次数:1250

案件回放:2014年4月14日人保财产险天津分公司承保的水路运输货物钢材1932支/1364.1552吨,从唐山曹妃甸运往江苏江阴、南京,于2014年4月17日上海浦新码头由“皖四航158”轮驳运,2014年4月18日凌晨在长江吴淞口与“新锦程21”轮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承运船舶沉没,钢材全部沉入江中,造成被保险货物重大损失。

案件特色及影响力:

1.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事故赔案,具有一定代表性。承运船舶发生碰撞沉没导致承载的货物受损,涉及当地海事局对碰撞责任的认定、受损标的打捞及后续处理、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等工作。关联主体较多、关系复杂,处理过程涉及了货运险所有流程,具有代表意义。

2.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缺乏处理该类事故的经验,面对复杂情况一筹莫展、焦急异常。人保财险接到报案后,立即联系被保险人代表,按照要求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打捞作业,同时派员赴事故发生地协助客户处理有关事宜。

随后,人保派出理赔小组赶赴上海,会同各方代表进行打捞协议谈判,并正式签订打捞协议书。经过一个月的打捞工作,该批货物成功打捞并由驳船运至上海码头。经过相关处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客户支付了赔款166万元,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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